多发性骨髓瘤、套细胞淋巴瘤:来那度胺的推荐起始剂量为 25mg。在每个重复28天周期里的第1~21天,每日口服来那度胺25 mg,直至疾病进展。地塞米松的推荐剂量为在每28天治疗周期的第1、8、15 和 22天口服 40mg地塞米松。
必须在有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经验的医生监督下开始并提供治疗用药。若患者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 9 /L,或患者的血小板计数<50×10 9 /L,且其骨髓中浆细胞占有核细胞的比例<50%,或患者的血小板计数 <30×109 /L,且其骨髓中浆细胞占有核细胞的比例>50%,则不得开始来那度胺的治疗。
具体剂量调整,请务必咨询有经验医生。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接受自体同源干细胞移植(auto-HSCT)后的维持治疗:来那度胺起始剂量为10毫克/日(耐受巩固治疗在3个月后加量至15毫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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