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戈非尼是晚期肝癌二线治疗方案,是一线治疗(索拉非尼)失败后的选择,临床推荐的给药方法为口服,每天定时服药。低脂饮食后,用水吞服。160mg(4片),每天一次,28天为一个周期,在前21天服用(服用21天,休息7天),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因副反应可调整剂量:在原有基础上可每次减少一片药:40mg。每日最少推荐剂量为80mg。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终止使用瑞戈非尼呢?
终止用药:1.出血:对严重或威胁生命出血永久终止用药。2.皮肤学毒性:减低或终止用药取决于皮肤学毒性的严重程度和持久性。3.高血压:对严重或不能控制的高血压暂时或永久终止用药。4.心脏缺血和梗死:对新或急性心脏缺血/梗死患者拒绝给药,只有急性缺血事件解决后恢复。 5.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终止用药。6.胃肠道穿孔或瘘管:终止用药。7. 伤口愈合并发症:术前停止用药,在伤口裂开患者中终止。 8.胚胎胎儿毒性:可能致胎儿危害,劝告妇女对胎儿潜在风险。
永久停药:1. 使用80mg的剂量时,仍不能耐受。
2. 任何情况下发生ALT或AST升高至正常值上限的20倍以上时。
3. 任何情况下发生ALT或AST升高至正常值上限的3倍以上,且伴有胆红素高于正常值上限值的2倍。
4. 即使将剂量减少至120mg,再次发生ALT或AST升高至正常值上限的5倍以上。
5.对于任何4级副反应,只有当潜在的益处大于风险时才能继续使用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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