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替尼的给药方法是空腹服用,即进餐前至少1小时或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如漏服一次,在下次给药12小时内不要补服丢失剂量。对于有吞咽困难的患者,可用约50ml水(勿使用碳酸溶液)完全溶解药物后口服或通过鼻咽管给药。针对不良反应时的剂量该如何调整呢?
1 对以下药物相关不良反应,停止阿法替尼给药:a. 严重程度3级及以上的不良反应;b. 当服用抗腹泻药物时,2级或更严重级别腹泻持续连续2或更久;c. 延长的(持续长于7天)或无法耐受的2级皮肤反应。当不良反应完全缓解,或改善至1级时,恢复阿法替尼治疗。再开始用药时,下调每日剂量至小于发生不良反应时剂量10 mg。
2 对于以下不良反应,永久性终止阿法替尼治疗:a. 威胁生命大疱,起泡,或剥脱性皮肤病变;b. 确诊间质性肺炎;c. 持久性溃疡性角膜炎;d. 有症状的左室功能障碍;e. 在剂量每天20mg(最小治疗剂量)时仍发生严重或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3 使用P-糖蛋白(P-gp)抑制剂:对需要用P-gp抑制剂治疗患者,如不能耐受,降低每日阿法替尼剂量10mg。终止P-gp抑制剂且能够耐受时,恢复以前剂量。4 P-gp诱导剂:对需要P-gp诱导剂治疗的患者,在能够耐受的情况下,增加每天阿法替尼剂量10 mg。终止P-gp诱导剂给药2至3天后恢复以前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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