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输注CAR-T细胞后会有非常严重的副作用,个别患者甚至会死亡,那么该如何防治呢?下面康安途为你介绍输注CAR-T细胞后常见毒副反应防治。依据NCI的经验,肿瘤患者接受CAR-T细胞输注后需至少住院观察9d,并进行密切的血流动力学监测。
在住院期间,可每4h记录体温、心率、呼吸、血压,如心率持续高于115次/min,可提高监测频率(1次/2 h);每2d监测血常规,关注血细胞代谢情况;每天检测血尿酸、IL-6等细胞因子及C反应蛋白,评估肾功能及体内炎性反应情况。针对发热,一般采用非固醇类抗炎药( non 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NSAID)及物理降温措施控制。尽管在大多数CAR-T临床试验中,糖皮质激素及NSAID经常被用于炎症控制,但有研究者认为,糖皮质激素会影响CAR-T细胞的功能,应避免使用;而对于NSAID,由于其有出血、胃黏膜损伤及肾功能损伤等并发症的可能,也应谨慎使用。粒细胞缺乏症患者如果出现高热症状,首先考虑感染并按照相关临床路径进行治疗。由于CRS及感染均可产生发热症状,因此在临床治疗时需检测细胞因子水平加以鉴别。
CAR-T输注后出现的CRS相关性低血压必须引起重视并进行早期处理,补液治疗(5%葡萄糖生理盐水或右旋糖酐)最为直接,但在容量复苏时需考量血管渗出及肺水肿的可能,并做好相应应急预案。对于非容量不足的低血压患者,需予血管活性药物升压治疗。对于一般接受CAR-T治疗的患者,在输注前应完善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及肌钙蛋白的检测以制定基线标准,随着输注的进行,原则上每2~3 d检测1次,对于出现明显低血压,需予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血压,甚至需进入ICU的患者,密切监测血流动力学变化是必要的。CAR-T输注造成的单一或多种血细胞减少,需进行成分输血或补偿相应血细胞生长因子(EPO、TPO等)。如果中性粒细胞计数少于0.5×l09/L,应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如非格司亭),直到绝对计数大于1.5×l09lL;如果出现血红蛋白低于80 g/L或者血小板低于20×l09/L的情况,需进行成分输血;如出现APTT时间延长大于正常值的2倍,输注新鲜冰冻血浆也是重要的手段,如血浆纤维蛋白原低于10 mg/L,需输注冷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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