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303研究评估了西妥昔单抗+紫杉醇+卡铂作为III/IV期头颈部鳞癌患者诱导化疗和放疗的同步化疗方案的有效性包括病理学完全缓解(CR)和无事件生存(EFS),以及毒性。可切除的III/IV期头颈部鳞癌患者接受诱导化疗,并按计划接受原发灶活检(临床完全缓解者于第8周,如疾病持续,则于第14周)。放化疗于第9周开始。
如第14周活检为阴性,则患者完成放化疗(68-72 Gy);否则,行手术切除。评估p16蛋白表达状态与缓解率/生存率的相关性。74例患者入组,其中63例符合条件。诱导治疗后,41例(23例CR)于第8周接受原发灶活检,24例(59%)无肿瘤(病理学CR)。在34例患者(15例前次活检阳性,19例之前未接受活检)中有33例14周活检阴性。
因此90%的患者完成了放化疗。3年总生存和EFS分别为78%和55%。23例(37%)疾病进展,其中10例(16%)仅局部,5例(8%)区域性,2例(3%)局部和区域性,5例(8%)远处转移。无治疗相关死亡。毒性主要为血液学或放疗相关。P16 AQUA评分与缓解率/生存率无关。作者认为,西妥昔单抗+紫杉醇+卡铂诱导化疗序贯同方案化放疗是安全的,可获得较高的原发灶缓解率和很有前景的生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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