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的一项非对照研究提示吉非替尼(GEFINAT)一线治疗选择性的非小细胞肺癌是有效的。在此次的3期开放试验中,将未接受过治疗的东亚地区晚期肺腺癌且不吸烟或轻度吸烟的患者分成两组,一组(609例)接受吉非替尼 250mg/d 治疗,另一组(608例)接受卡铂(剂量根据每分钟每毫升5~6mg曲线下面积计算)联合紫杉醇(200mg/m2)治疗。首要观察终点为无进展生存期。
结果:吉非替尼(GEFINAT)组和卡铂-紫杉醇组的1年无进展生存期分别为24.9%和6.7% 。该研究满足其主要目的即与卡铂-紫杉醇组相比,显示了吉非替尼组的有效性,且相对于意向治疗人群的无进展生存期方面的优势(进展或死亡危险比, 0.74; 95% 可信区间 [CI], 0.65 ~ 0.85; P<0.001)。在261例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阳性的亚组中,接受吉非替尼(GEFINAT)治疗后的无进展生存期明显长于卡铂-紫杉醇组(进展或死亡危险比, 0.48; 95% CI, 0.36 ~ 0.64; P<0.001)。
而在176例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基因突变阴性的患者中,卡铂-紫杉醇组的无进展生存期明显延长(与吉非替尼(GEFINAT)组相比进展或死亡危险比, 2.85; 95% CI, 2.05 ~ 3.98; P<0.00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吉非替尼组表现为皮疹或痤疮(占所有患者的66.2%)和腹泻,卡铂-紫杉醇组表现为神经毒性作用(69.9%),中性粒细胞减少(67.1%)及脱发(58.4%)。结论:对于东亚地区不吸烟或轻度吸烟的肺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中,吉非替尼(GEFINAT)优于卡铂-紫杉醇。而肿瘤EGFR基因突变状况则作为能否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一种强预测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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