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鲁索替尼的剂量应根据用药疗效和安全性调整。在Plt<50×109/L或Neut#<0.5×109/L时须停药;二、在Plt恢复至50×109/L以上L或Neut#恢复至0.5×109/L以上时,需从5mg bid开始应用,在严密监测全血细胞计数的情况下逐渐加量。三、在Plt<100×109/L时,为避免因血小板严重减少而停药,须减量使用。
四、如果疗效不足,在Plt和Neut#足够的情况下,可最大按5mg bid加量。五、在以起始剂量治疗的最初4周内,不能够加量,4周以后,加量间隔时间应至少大于2周。六、鲁索替尼推荐最大用量为25mg bid。七、如果患者受益大于所获风险,那么应坚持持续应用鲁索替尼。
八、与强CYP3A4抑制剂合用时的剂量调整:(1)强CYP3A4抑制剂与鲁索替尼同时使用,可增加鲁索替尼相关的血液学毒性和临床副作用的发生率,所以如果鲁索替尼和CYP3A4抑制剂合用,则日剂量应减半。例:原先用药为15mg bid,合并应用CYP3A4抑制剂时,应减量为7.5mg bid或15mg qd。(2)对血小板计数大于或等于100/μL患者减低鲁索替尼(Ruxolitinib)开始剂量至10mg每天2次和同时强CYP3A4抑制剂。(3)血小板计数小于100/μL患者中避免使用。特别注意:如果用药过程中漏服,不必补服,继续常规剂量应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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