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东台市人民医院丙肝爆发事件不是我国第一例血液透析相关的丙肝爆发事件,我们只能祈祷它是最后一例。看过那么多丙肝病毒感染暴发引起的悲剧之后,我们不得不静下心来重新审视我们的罪魁祸首,对于一名四处流窜的“惯犯”,了解他的作案动机,摸清他常用的作案手段,对于防止他再犯有重要的意义。丙型肝炎病毒,最早在1989年被美国科学家迈克尔·侯顿克隆成功,病毒体呈球形,直径小于80nm(在肝细胞中为36~40nm,在血液中为36-62nm ),为单股正链RNA病毒。
在核衣壳外包绕含脂质的囊膜,囊膜上有刺突。不要小看这个囊膜,它堪称丙肝病毒的“乌龟壳”,在囊膜的保护下,丙肝病毒可以在空气中存活7天以上,在100摄氏度的沸水中可以存活10分钟,在60摄氏度的水中则可存活10小时左右。但是丙肝病毒对有机溶剂极为敏感,福尔马林、氯仿、次氯酸钠、甲醛、乙醚均可杀死丙肝病毒,用20%次氯酸钠可消除其传染性,用10%~20%氯仿溶液浸泡可杀灭丙肝病毒,甲醛熏蒸可以将丙肝病毒污染的物品消毒,并杀灭空气中的丙肝病毒。
丙肝的传播途径,第一位的就是血液传播,主要的危险因素包括滥用药物和注射毒品,输血,不合规的血液透析操作也被视为是感染丙肝的危险因素。第二位就是母婴传播。基于丙肝的传播途径,透析患者唯一的传播途径就是血液传播、血液传播、血液传播!换句话说,感染丙肝需要丙肝病毒与血液的直接接触,注意,直接接触!所以,共用通道,消毒不充分等等等等,环境中会有丙肝病毒残留吗?会!会有病毒和血液直接接触吗?理论上小概率事件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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