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奈托克(Venetoclax)400 mg 每天口服最常与低甲基化药物联合给药(阿扎胞苷 75 mg/m2皮下或静脉内 × 7 天或地西他滨 20 mg/m2静脉内每 28 天第 1-5 天)。对于既往 HMA 暴露的患者,考虑将维奈托克(Venetoclax)600 mg 每天口服与低剂量阿糖胞苷皮下注射 20 mg/m2每 28 天第 1-10 天皮下注射。另一方面,维奈托克(Venetoclax)单一疗法由于其活性有限而很少使用。同时使用抑制 CYP3A4 和 P-糖蛋白的药物,特别是唑类抗真菌药(即氟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要求调整维奈托克剂量。换句话说,venetoclax 与氟康唑的剂量为 200 毫克(半剂量),而伏立康唑或泊沙康唑的剂量为 100 毫克(四分之一剂量)。在我们机构,除了唑类抗真菌药物预防外,我们还常规为 AML 患者开具阿昔洛韦和左氧氟沙星的抗菌药物预防药物。氟康唑首选用于初治的老年患者,而泊沙康唑用于初治的年轻 AML 患者或复发患者。对于 AML 的第 1 周期,维奈托克(Venetoclax)治疗的持续时间通常为 28 天,而对于 MDS,则为 14 天。
新诊断的 AML 患者因维奈托克(Venetoclax)剂量在 3 天内增加而住院(100、200 和 400 毫克,不含唑类,50、100 和 200 毫克,含氟康唑,或 20、50 和 100 毫克,含泊沙康唑)。入院时开始使用盐水和别嘌呤醇预防肿瘤溶解。我们考虑在肾功能不全的情况下使用非布司他而拉布立酶 6 mg IV 固定剂量保留用于出现白细胞增多症和显着升高的尿酸的高危患者。对于白细胞增多症 >25 × 109/L 的患者,如果有症状的白细胞淤滞症,应立即开始用羟基脲进行细胞减灭术,并考虑白细胞清除术。一旦白细胞计数低于 25 × 109 ,我们就会给予 venetoclax/L。因此,在我们的实践中,肿瘤溶解非常罕见。
在维奈托克(Venetoclax)增加和完成 HMA 治疗后,如果病情稳定,患者出院接受日常门诊监测,并在我们医院的门诊部接受支持性护理。我们机构不鼓励常规使用生长因子支持;然而,如果达到了 MLFS 或 CRi,则在非解决感染或长期骨髓抑制的情况下考虑是合理的。无论外周血计数如何,在第 1 周期(第 28 天)完成后都进行骨髓活检以评估反应。一旦在第 1 个周期后达到 CR,如果血小板 >100 × 109/L 且 ANC > 1.0 × 109,我们将继续进行第 2 个周期的治疗,无需调整剂量/L。如果在第 1 周期后出现 CRi,我们会中断治疗约 2 周,以使血液学恢复。如果后者在 2 周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我们将继续进行第 2 周期,无需修改剂量。如果骨髓抑制持续超过两周,我们会中断治疗,直到血小板 > 50 × 109/L 和 ANC > 0.5 × 109/L,同时在第 2 个周期中使用维奈托克治疗 21 天而不是 28 天。一旦 CR/达到 CRi。
在第 1 周期后持续/残留 AML 的情况下,我们继续第 2 周期的治疗,注意到首次和最佳反应的中位时间分别为 1.2 和 2.1 个月。如果白血病持续存在,并且在第 2 周期后没有疾病进展,如果没有其他治疗选择,继续第 3 周期是合理的。根据我们的经验,三分之一的患者在≥3 个治疗周期后出现延迟反应。
长期骨髓抑制和治疗中断与后续周期是经常发生的。一旦达到形态学缓解,我们建议推迟下一个治疗周期,直到血小板 >50 × 109/L 和 ANC > 0.5 × 109/L。建议在每个周期延迟时逐步调整剂量,例如维奈托克(Venetoclax)给药 21 天,然后是 14 天和 7 天以及 HMA 的潜在剂量调整;阿扎胞苷75 mg/m25天或地西他滨20 mg/m23天。
对于体弱的老年患者,我们建议从第 1 个周期开始缩短 14 天的维奈托克(Venetoclax)疗程。一旦在上述情况下达到 CR/CRi/MLFS,可以每 6-8 周进行一次治疗周期,同时使用低剂量 HMA 和维奈托克(Venetoclax)的缩短疗程为 7 天。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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