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窗口期是指病毒感染人体后,尚未引起人体免疫系统的“重视”尚未产生抗体的时期。窗口期一般为2周~3个月,少数人可到4个月或5个月,很少超过6个月。不过在此期间,核心抗体HBcAb显示为阳性,所以HBcAb可反映乙肝病毒急性感染。乙肝窗口期的症状可能并不是很明显,但是患者也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胀、发热、乏力、厌油,甚至会出现黄疸等常见的症状。
乙肝窗口期的计算应从疑似感染乙肝病毒时开始算起。如果出现注射针剂、血液接触、性行为等传染行为的那一时间开始,接受抗体检查的时间应该是从向后顺延1个月即可。
处于乙肝窗口期的患者,自身仍有一定的传染性,是需要继续治疗的。乙肝窗口期其实就是感染乙肝病毒的前期表现,乙肝窗口期的患者身体虽感染了乙肝病毒,但是病毒并没有对人体的肝脏造成损害,但是也不要因此就觉得无大碍,乙肝窗口期很不稳定,最好不要因此而忽略了乙肝病毒的存在,造成乙肝病毒大量的扩散,此外还应注意避免性行为、共用注射器、献血、哺乳等可能传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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