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临床最常用的两种抗病毒药物为恩替卡韦(博路定)和替诺福韦酯,目前这两种药物已经被推荐为临床第一线的抗病毒药物。那么,临床上,对于恩替卡韦和替诺福韦酯的患者选择有何区别呢?1 应用化疗和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对应用化疗和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可根据引起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可能性大小将免疫抑制药物分为高、中、低风险3类,结合乙型肝炎病毒s抗原、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状态进行预防性抗病毒治疗的推荐,药物建议选用恩替卡韦或替诺福韦酯治疗。
2 肝衰竭患者。乙型肝炎病毒s抗原阳性或乙型肝炎病毒DNA阳性的急性及亚急性肝衰竭明确建议尽早抗病毒治疗,慢加急(亚急)性肝衰竭及慢性肝衰竭只要乙型肝炎病毒DNA阳性就应抗病毒治疗,药物选择建议为恩替卡韦或替诺福韦酯。3 肝移植患者。对肝移植患者,推荐意见为“尽早使用”,用药由早年的“拉米夫定”改为“抑制乙型肝炎病毒作用强且耐药发生率低”的核苷(酸)类药物。根据移植肝乙型肝炎病毒再感染风险确定术后是否联合使用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4 肾损害患者。对于已经存在肾脏疾患及其高危风险的CHB患者,应尽可能避免应用阿德福韦酯或替诺福韦酯,推荐使用替比夫定或恩替卡韦治疗。同时还应注意患者的肌酐清除率、是否需要血液透析等情况,按照药品说明书调整用药剂量和间隔时间。
5 妊娠。妊娠中后期如果检测乙型肝炎病毒DNA载量大于2×10U/ml可于妊娠第24~28周开始给予替诺福韦酯、替比夫定或拉米夫定治疗以减少母婴传播,于产后1~3个月停药,以后密切监测。同时首次提出新生儿在出生12小时内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和乙型肝炎疫苗后,可以接受乙型肝炎病毒s抗原阳性母亲的哺乳,更好地解决临床实际问题。6 有生育要求的男性。应用干扰素治疗的男性患者,应在停药后6个月考虑生育;应用核苷(酸)类药物抗病毒治疗的男性患者,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核苷(酸)类药物治疗对精子的不良影响,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前提下考虑生育。7 儿童。在充分知情同意的基础上,1岁以上儿童可考虑干扰素α治疗,2~11岁也可选用恩替卡韦治疗,>11~17岁可选用恩替卡韦或替诺福韦酯治疗,并参照美国FDA和WHO推荐意见给出推荐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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