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肺癌放疗过程中患者会出现全身不适、乏力、食欲下降、精神不振等反应。患者此时应注意多休息,调节饮食、增加营养,预防感冒等。2、每周复查血常,如白细胞低于4.0×109/L,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口服升白细胞药物,并密切观察。如白细胞继续下降低于3.0×109/L,中性粒细胞低于1.0×109/L,血小板低于5×109/L时,应暂停放疗,及时就诊,医生会酌情使用升白针。若白细胞低于1×109/L,患者应卧床休息,实行保护性隔离,减少人员走动。
3、咳嗽、咳痰、咳血是肺癌的主要症状,患者平时应注意口腔卫生,预防感冒及上呼吸道感染。当痰液增多或变黄稠或咯血加重时,应及时告知主管医师积极处理。痰黄稠通常表明有呼吸道、肺部感染存在,要给予祛痰药物,并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给予适当抗生素。4、急性放射性肺炎可发生于放疗开始后2周至放疗结束后3个月之内,并与放射剂量和照射体积有关。患者可出现干咳、泡沫痰、不规则低热,若合并感染可出现胸闷、憋气、呼吸困难和高热。5、放疗6个月后发生的肺损伤表现为肺纤维化,多数患者无症状或仅表现为干咳。但大面积肺纤维化可致慢性呼吸循环衰竭,对这种患者,主要是预防感冒,防止呼吸道感染,感染一旦发生要及时控制。
6、胸部放疗出现照射区皮肤损伤通常较轻,常表现为色素沉着,干性脱皮,严重的湿性脱皮少见。放射治疗期间应内衣要穿宽松柔软的纯棉织品,保持放射野皮肤清洁、干燥,严禁贴胶布或涂刺激性药物,忌用肥皂等碱性物质清洗皮肤,以免因机械性和化学性刺激加重放射损伤。7、放疗中出现食管损伤 常发生在放疗后2周左右,表现为吞咽疼痛或进食疼痛。此时应注意饮食调节,忌食刺激性食物,宜进食蛋羹、豆腐等高营养少刺激的食物,严重时可进食前15分钟口服1%普鲁卡因。必要时需要补液。8、肺癌放疗期间饮食建议 肺癌患者放疗过程中应食富含营养的高蛋白、高热能、高维生素、易消化的食物,并根据不同的饮食习惯调节食物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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